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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6-06-07 字号:[ ]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制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力求到2016年年底,建成覆盖全系统重点领域的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公布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
  福建省住建厅明确,要区分不同领域和专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级、各部门推广随机抽查的事项可线上抽取,可过程留痕,可责任追溯;压缩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实现既依法履职又体现改革服务精神,防止检查任性,切实解决执法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要求,相关部门将梳理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该厅决定先选取“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等9项检查事项,在全系统推广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根据形势变化或者监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打造全系统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市、县主管部门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或项目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此外,还要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一检查一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涉及的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职责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上级移交督办案件,接收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查处,不得再自行移交其他部门,查处结果应当按时反馈。探索检查结果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监管制度,使检查结果成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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