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建环能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成授予。
作为中建集团进军环保领域、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沿阵地,中建环能积极顺应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浪潮,紧抓注册制改革机遇,选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是市场上首个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央企控股创业板上市公司.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成股权激励新宠,自2019年6月科创板正式开板至今,注册制已试点近3年,证监会和交易所也分别针对科创板及创业板的股权激励实践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明确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股权激励工具的法定地位。与股票期权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行权价格上相对优惠,激励性更强。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需激励对象提前出资,等待期满后,若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便可在未来几年内分次以授予价格出资获得公司股票,可实现中长期激励目标;同时,也能避免实施过程中因员工异动而频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从而导致公司总股本不断变化的问题。近两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逐步受到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青睐,但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国有企业较少。
今年初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陆续批复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彰显了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认可,未来将有更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此种激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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