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建生态环境主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质量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批准发布,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中建生态环境、东南大学主编,中建水务运营、山东公用水务集团、南京浦口区水务局、溧阳中建桑德环境治理公司、江苏东泽源环境科技公司、温州大学等单位参编,是我国首部农污运行质量评价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质量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与方法等,涵盖质量管理体系、日常运行基础管理、收集系统运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水质管理和公众服务满意6个要素、30个指标,适用于处理规模在500立方米/天及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质量评价。
《标准》编制团队通过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运营实践经验,充分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固有特性,针对治理效果、管理质量、村民满意度等方面建立了全面科学的评估体系,首次实现了对不同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质量的量化比较,明确了评价对象的等级划分要求。《标准》有效充实和完善了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对于改善当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重建设、轻运营的现状,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和绩效水平具有指导意义。 该《标准》可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单位开展自我评价,也为管理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质量提供了重要方法依据。下一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生态市政建设专业委员会将以该《标准》提出的评价方法为依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质量的认证评价工作。(中建生态环境 崔琦、周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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