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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16-05-31 字号:[ ]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监察厅联合制定了《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宁夏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提出的整治目标是,用1年时间,彻底清理宁夏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和按时结算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工资支付率“六个100%”。
  按照《方案》,此次整治范围是宁夏全区在建和续建的房建市政工程、水利交通工程、工业园区工程、乡镇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全区已建成但未完成竣工结算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上述工程项目。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立项审批(备案)、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二是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三是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肢解工程、违法发包、围标串标,以及招投标多头监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四是违反合同管理制度,不使用标准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文本、拖欠工程款、竣工结算久拖不决侵害企业权益,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施工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不审核备案等问题。五是违反相关劳动法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六是建设单位以房、车等实物抵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或者将未验收合格、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住房交付住户、逾期交房等违规问题。七是行政执法不严,违反政策“开绿灯”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执行、不落实行政监督执法指令或意见等问题。
  《方案》要求,集中打击一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涉事主体,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集中拆除一批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集中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市、县(区)相关责任人,集中移交一批涉法涉诉案件和违法违纪线索,集中树立一批诚信经营、遵章守纪、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
  《方案》明确,将从严从实化解专项整治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别要严把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关口,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确保工程项目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创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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